院发〔2021〕16号
一、评选宗旨
为反映我校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在校期间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情况,鼓励国际学生努力学习中国文化和专业知识,积极进取,奋发成才,根据学校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,结合国际学生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评选对象
全日制毕业年级本科国际学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品德良好,遵守中国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2.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。
3.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毕业论文(或设计)成绩优秀或良好,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。
5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学术和文体活动。
6.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处理,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,不得参评。
四、评选程序
由国际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名单,报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审定后确定名单,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复核后在校内公示。
五、奖励
获得校级“优秀毕业生”荣誉称号的国际学生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给予表彰奖励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解释权在留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原《OD体育官方网站关于在留学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办法本办法》(院发〔2008年〕1号)同时废止。
留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5月31日